春秋我为王_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第2/5页)

遇到仇人,就要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立刻杀掉仇人!’如此,才不枉为人子。”

    “伯嚭因祖父族人之仇而报复楚平王、楚昭王,残破郢都,鞭挞楚王尸体,yin楚王之妻女。今日嚭也因谋害伍子胥而被子胥之子所杀,这世上哪有伯嚭可以报仇,别人却不能找伯嚭报仇的道理?纵然他身首相离,也是咎由自取,何怨之有?”

    在一边赞同声中,公羊高结束了他的阐述。

    说起来,不但是孔子,整个天下,哪怕是被复仇搞得差点亡国的楚国,从官方到平民,都对血亲复仇极其推崇,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曾经亲自手刃仇人的上甲微、子灵、伍子胥,乃至于年轻时候的伯嚭,他们那种坚彻刚强的意志,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复仇精神,都受到了舆情的同情和颂扬。

    然而事情总有例外,虽然公羊高以及邺城的大多数人一致认为,伍封的行为大快人心,不但应该无罪释放,反而要加以表彰。但大理寺却不认这个理,自古以来一直天经地义的道理,在赵国的律法面前,却不被承认了……

    邓析为首的大理寺法家官吏们,是坚决站在私人复仇的反面的,他们指着《赵律》上“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的条款给在大理寺门前喊冤的人看,认为伍封的作为已经触犯了这条法律,且造成了故意杀人的罪,依法应当严惩不贷。

    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了,邺城人本就对伍封十分同情,当社会舆情、民众的固有观念和律法条文产生冲突时,造成的是法律部门与整个邺城社会的敌对,一股浪潮开始席卷邺城,为伍封喊冤的呼声越来越大。

    如此一来,大理寺便陷入了尴尬的局面中,他们要依法判决,却遭到了整个赵国民情的反对。虽然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