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我为王_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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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第4/5页)

的“自然格物之学”和“工匠之学”“名法之学”外,也有其他学派茁壮成长。在子张、曾参等人进入学宫后,孔门儒家便在漳水之畔生根发芽,曾参后来随赵cao去了琅琊,但子张却在这里留了下来,他试图将孔门的理念和赵国提倡的东西加以结合。

    不过子张氏之儒还没混出名堂,反倒乘着这次伍封复仇案,公羊高这个孔门后辈手持他的“大复仇”理论强势崛起。因为这种观念和赵人慷慨悲歌的性格切合,一时间风头无二,哪怕不是儒家的追随者,也会对这种观念有很强的认同感,毕竟不管是哪里人,家族长辈的对他们的耳提面命便是:血亲之仇不可不报。

    然而今日在公羊高面前聚集的人却没有往日多,因为在与他们相隔不远的地方,一位年轻学子,也默不作声地在石板上,用浆糊将几大张写满黑字的粗糙黄纸张贴上去。

    “《复仇议》?”

    看着那纸上的大标题,再一读后面的内容,便可以知道,这人是和公羊高唱反调的。

    “小子西门豹,才识学浅,但对伍封复仇一案,却有些与公羊高不同的见解。”

    昔日的城郊孩童西门豹已经长大成人,进入临漳学宫就学,他虽然年轻,却并不怯场,在人群聚集起来后,开始阐述自己的看法。

    名法之学的反击,开始了……

    ……

    “孔丘说,枕着武器,伺机报仇,是为人子女的孝义,公羊高将此事视为真理。诚然,为父母复仇杀死仇人,这的确是自古以来的规矩。然而,如今赵国早已不是三代那种以口头言辞为法,以氏族家规为律的时代了,国法就铸在大理寺门口的大鼎上供人查阅,但凡有冤屈,国法都会主持正义,而不必私下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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