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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4页)
己国家的语言。不过据他自己介绍,他的法兰西血液不够浓厚,因为他父亲有一半德国血统,母亲是四分之一的意大利人。 贝尔尼克是个语言天才,他不仅精通保加利亚语、德语,能够熟练说英语,而且还会讲法语、俄语以及意大利语。正因为如此,他反而给不出理想的建议,因为德、俄、法对他来说没有区别,不过直白的三选一。 威克多是个实际的人,他的建议也很实际——德语。理由很简单。德姆斯特朗采用的教科书的德语版本在所有语种里覆盖面最广,选购起来最经济实惠也最方便。更为重要的是,德姆斯特朗的老师普遍用德语上课,虽然课后作业可以用俄语或法语书写,但是如果你听不懂德语那么连作业的题目都不得而知。 德语是每一名德姆斯特朗学生应当熟练掌握的,就像去霍格沃茨上学你得精通英语,在布斯巴顿必须cao持法语。 早知会有今天,当初在英国就该先学起来。海姆达尔烦恼的说:“听起来很困难。也就是说我应该放弃别的,先把德语解决掉。” 只有贝尔尼克不这么看。他说:“你可以两种一起学。” 考虑到自己的智商。海姆达尔没有响应。 威克多问,“为什么选俄语?” 因为有基础。海姆达尔扯扯嘴角,满腹怀念。上辈子他是先受到俄语的冲刷,再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中的英语课程。从小时候起家里的收音机就天天播放苏联歌曲,什么、、、等等等等,简直成了床边摇篮曲。 凭借记忆,海姆达尔轻声哼唱了几句。 等他唱完,贝尔尼克中肯地评价道:“可以在俄语上下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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