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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节 大戎未至预先御之 (第7/9页)
词,一副真理在我手中的模样。 褚大听着,感觉好像似乎是这么个道理? 但又感觉好像那里不对劲? 没办法,他人老了,思维与反应能力,远不及当初。 还是一个端坐在他旁边的儒生,悄悄的提醒:“老师,为汉制法,当以仁为本,以义为纲……” 褚大闻言,立刻就反应了过来,对张越道:“可是,老朽所见,新丰律令制度,无一字言仁义……” 是的,公羊学派对于汉律汉法最大的不满也在于此。 所有条款,都是从秦律继承过来的。 虽然搞了春秋决狱,原心定罪。 但是…… 没有一条律法说,行仁义者赏、坏仁义者罚。 相反,律法只告诉人民,你做这个事情会受到什么惩罚? 完完全全的就是法家的制度,黄老学派的思维。 而新丰这里也差不多。 反正,他没有见到什么‘导之以礼、风之以乐、行之以义’的规定。 倒是对于百姓违法,规定的很清楚。 动辄就是连坐,开口就是‘牵牛扒屋’‘全家流放’。 张越自然早有准备,他微微一笑道:“先生,行仁义,未必要宣之于口,行仁义当付诸实际!” 他负着手,道:“当今天下士大夫,人人皆以仁义宣之于口,却不肯行之于道,以为口诺仁义,则天下治也!” “何其缪也!” “此非所谓临渊羡鱼?既临渊羡鱼,何不退而结网?” “所谓仁义者,难道不是令民安居乐业,使百姓富足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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