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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5 (第3/4页)
是流畅紧实的腰腹线条。 外套选取的不知是什么面料,看起来绵实又挺括,肯定不是天鹅绒,但也不像纯羊毛,强光照射下布料像是有纹路,看起来精致高档又柔软舒适。午夜蓝的颜色,初看是黑,但在红毯灯光的照射下,看起来又像是黑夜般的深蓝色,搭配起蓝丝绒的黑,透出一种既不复杂也不单调的色彩层次感。 领结与腰封大概来自于同一块布料,光滑的缎带被打成一个完美的蝴蝶结,既不过大也不过长,绝不会看起来和脸蛋身材不协调。 黑色的丝质领结下是双翼领的白色礼服衬衫,柔软透气的亚麻面料,镶嵌着小巧的黑色金属钮扣。 左胸前是一条白色真丝手绢,特意折出一角被人看见,与衬衫遥相呼应。 黑曜石袖扣看起来简单又华贵。 方形腕表有一种绅士般的严谨。 这是一套必然耗费了大量金钱的礼服,却带着一种连昂贵的英镑都堆砌不出的优雅感,来源于穿戴者本身的气质。 当来者走下跑车,与丹尼尔·克雷格站在一起的时候,红地毯两侧在静默了几个呼吸之后,瞬间炸开了锅。 人们一开始都在欣赏做工考究的服装,后来则是这身材而轻声喝彩,现在,他们见到了那张脸! 暗金色的发丝必然是耗费了不少发胶,才能那样整齐顺滑的向后梳着;光洁的额头带来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像是从上世纪的绅士画报中走下来似的;眉峰下面藏着一双会变色的眼睛,看向这个镜头的时候是温柔的蓝,看向下个镜头时却是冷酷的灰;颧骨锋利的可以杀死人;标准型号的挺直鼻梁放在其他人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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