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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写文日常 第66节 (第2/4页)
钱就只剩下含在嘴里的那枚,她笑嘻嘻的抠出来,吐出一口混着血和牙齿的唾沫,躲躲闪闪的用这钱去买棒子面。 可吕编辑的好友知道,最开始的饱儿并不是流浪的孩子,她有家有房,有名有姓,有爹有娘,她叫柴饱,因为出生乱世,爹想让她一辈子都能吃饱,才起了这个名字。 柴饱出生书香门第,家里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也算的上吃穿不愁,母亲生了她以后两年又生了弟弟,如果不是父亲被兵痞子打死了,她的日子不说会多么好过,至少也不会一落千丈。 但凡事都没有如果,那些亲近的叔伯,和善的长辈,在父亲刚走的时候还披着人皮,但听到母亲要给父亲守寡,把家业留给儿子以后,眼中便露出令人害怕的光。 五岁的柴饱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直到半个月后,从不离开母亲的弟弟跌进了井里,而她作为一个添头,跟母亲一起被卖到了船上。 母亲的去向柴饱并不知道,自从在船上分别,两人便没有再见过面,柴饱的容貌并不出色,没有被当成船娘培养的价值,本来要被船上的人送给王老爷□□,但有个妓女瞧她长得一副老实模样,决定将她一起带走。 但这也并不是什么好心,她留下的柴饱的目的是作为她能生育的证据——能生崽子,被别人掐在手里赚钱的时候是一种困扰,但出去以后,便是能嫁人的保证。 至于“做买卖”倒不是什么大问题:底层的日子大多是男人卖汗,女人卖rou的过活,甚至男人卖rou的也不少,白日刮孝,晚上披红也是常见的——都为了活着,谁也别说谁。 她要当柴饱的娘,但柴饱有自己爹娘,可大人对付孩子的手段可太多了,最常见的就是打,打的人不敢哭不敢喊不敢想家,久而久之也就真的忘了,柴饱就是这么模糊了自己的记忆,成了饱儿,真的将自己当了女人的女儿。 而女人是幸运的,她带着饱儿离开了那个地方,当真找了个男人嫁了,本来日子还能过,可等到女人真的怀孕以后,这对都不是亲生的爹娘便看柴饱不顺眼了。 某一天的功夫,饱儿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女人给她穿了一身破烂衣服,说是要去挖野菜,但却把柴饱带到了许多人在的地方,然后一个转身就没了踪迹,饱儿哭哑了嗓子,也只能开始一个人过日子,她花了很长时间弄清楚,女人丢下她的这片地方叫棚户区,是上海的贫民窟。 最开始的饱儿还是能被认出来是女孩子的,但没有人愿意养她做童养媳——饱儿的右脚有六根脚指,多手指或者脚趾的孩子,在当时看来是不吉利的存在。 饱儿还是柴饱的时候,爹娘并不在意,因为他们是打算给女儿裹脚的,到时候小脚收紧一点,那个脚指头自然就坏死了,但小脚还没开始裹,柴家的人生便天翻地覆,饱儿的小脚趾也就一直留到了现在。 流浪的日子并不好过,饱儿很快变成了跟街上没人管的孩子一个样子,等她的第六个脚指在冬天被冻掉以后,她也彻底和女娃饱儿没了关旭,开始以男流浪儿的身份生存。 饱儿被女人打成了一张白纸,跟女人的日子也并没有过多久,接受的对女孩的规训也并不深,她在生存的压力下,飞快的抛开了本就没有受过多少的教育,完美的融入了流浪儿的人群。 她的膝盖很软,一个铜元就能让她磕头;她的价钱很便宜,可以为了一块富人的狗吃剩的rou骨头跟人打的头破血流;她是个聋子瞎子,听不见排斥的话,看到施舍的东西才能复明…… 饱儿总是被人打,又总是打别人,比起人,她更像是一头依靠本能生存的野兽,她有过同伴,也有过仇敌,但是最后他们都死了,饱儿也死了,饿死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她离幸福最近的一次,是倒在孤儿院门口,孤儿院的女人给她塞了个馒头,想把她带到孤儿院里面住,但她不知道这地方是做什么的,便跑了,那女人想追,孤儿院的孩子在喊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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