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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5 (第4/4页)
主则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向联盟会员支付广告费用的网络广告组织投放形式。 其实简单地说,就是利用一个平台,将需要打广告的广告主,以及需要盈利的联盟会员(盈利性网站),联系起来,打造成一种三赢的方式。 要知道在互联网初期,随着网民越来越多,本该繁荣发展的互联网产业却因为找不到盈利点而发展迟缓,除了伊甸园一枝独秀以外,没有什么其他比较引人注目的商业性质的互联网公司。 而伊甸园的主要盈利却是在销售安装软盘以及企业用户上,虽然有数以千万的使用人数,近乎垄断了整个互联网的浏览器市场,但是每年的盈利却不过数千万,与它的股价相比有着极大的差距,甚至一度被称作泡沫型公司,市场稍有变动,就可能导致股价大跌,公司破产的风险。 但是,显然伊甸园不甘于这个结果,在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另辟蹊径,看到了互联网公司一个巨大的盈利点——广告。 要知道像是伊甸园,每天有数以百万的人会通过它来进入互联网,而点击次数更是超过千万。 这是何等庞大的数据,要知道九十年代的美国,能够使用电脑的不能说全部,但是大多数都是消费群体,是广告商最最中意喜欢的群体。 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让自己的产品每天出现在他们视线的角落,即使每次都是被迫且短时间看到,但是只要进入视线那就会形成印象,久而久之自然便达到了广告的效果。 可以说,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道理,却在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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