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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为了吃那口醋,先要包顿饺子 (第6/8页)
也是好意,毕竟以陈墙当时的知名度,找个电影挂靠是很容易的。 但陈老爷子就是不干,非要自己拍,就是不挂靠,并且还亲自跑去电影局拍桌子瞪眼,跟人据理力争。 最后,可能是确实没有明确的不许私人拍电影的法律法规,加上陈老爷子名气大,人脉广,最后这事儿不了了之。 电影拍完了,中影却不敢收,因为这部电影是个人拍摄,没有制片厂参与。 结果这位老爷子再次跑去中影公司拍桌子撒泼,又让中影公司同意收购,但价格压的很低,基本就是成本价收购,完全不按照常规做法收购。 就这样,《父与子》被中影公司发行,成了当年唯一一部,也是国内唯一一部可以公开在电影院上映发行,却没有制片厂厂标的商业电影。 据说,这部电影还是个里程碑事件,从那之后,电影的独立制片人制度,才开始引起讨论,并成了一个历史标杆。 后来的电影制度改革,据说总会拿这部电影说事儿。 这个时代,陈老爷子也有,名气也依旧,但还没想到那么做。 毕竟严格来说,陈老爷子能这么做,也是有时代特色的。 因为他拍《父与子》的时候,已经是1986年了,那时候国家的改革已经比较深化。 别的不说,起码在那个时期,是允许个人开私营公司的,也允许私人开办电影制作公司的。 只是当年真正做成民营性质电影公司的个人并不多,且大多都是昙花一现,九十年代后就逐渐消失。 然而,现在是1983年,连开私人性质的民营公司都不准,更别说开民营性质的电影公司了。 而且现在的电影厂,基本都是隶属于各个文化局的事业单位,并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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