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少年的艳途_【修仙少年的艳途(无限之禽兽修仙者)】(141-160)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修仙少年的艳途(无限之禽兽修仙者)】(141-160) (第10/25页)

只不过嘛,怎么做都有好处,就看怎么选了。

    像现在这种打完了,之后,发现对方是结晶境强者……

    哪怕是齐王府和楚王府知道了,也得捏着鼻子认了,还得亲自上门认错道歉。

    如果只是单纯的结晶境强者,关係差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是如果对方还是一个炼丹师,那就不能不管了,还得尽可能的去修补关係。

    这就是实力的保障,实力的前提下,就能享受到更好的待遇,更多的东西!

    筑基期炼丹师和结晶境炼丹师可以炼製的物品就真的不一样了,不论是时间还是品质,都是不是一个档次的。

    这也是为什么月华大师可以超然脱俗的原因,她就是结晶境加上炼丹师的身份,不然凭什么可以教导公主呢。

    想通了这一点就会知道,为什么刘嘉玲和倪永梅会无条件的臣服了。

    这样的大腿,早点上床,就早点有收穫。

    哪怕是现在沈全说要女人,都不知道有多少势力和家族会白送女人给沈全玩。

    就是品质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是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否则佟吉这个老狐狸也不会把女儿养了几十年后嫁给沈全,还不是看重了潜力。

    到了筑基期,寿命都有个千年以上了,有些甚至可以到五千年。

    而到了结晶境,基本上就是万年了。

    因此寿命根本不算什么,只有利益才是最优捷的选择。

    太阿学府,竞技场。

    新生的竞技场考核本来就是一件很受关注的事情,加上这也是平民武者的出头之路。

    竞技场打的越好,排名越高,就越容易被人看中和收买。

    空有一身本事,没有对应的地位,那也是不行的。

    而世家子弟也需要在这里打出自己的风采,来争取到家族高层的关注,才能得到更好的资源。

    不管如何,竞技场就是一个象徵着富贵的臺阶,这里就是可以展现自己的实力和潜力。

    要是有实力的,直接在榜单上就可以体现出来了。

    太阿学府规定,竞技场大赛中,故意杀死对方者,死刑!

    误杀对方者,牢狱!

    弘道会搞车轮战,也只是想打得易云在床上躺上几个

    月,不敢伤易云性命。

    以沈全现在的实力来说……

    哪怕是不用长剑,都可以一脚踩碎这钨钢打造的神荒臺,一巴掌把对手拍死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沈全,速速上臺受死!”

    在执法使念到自己的名字之后,冯海已经迫不及待的跳上了神荒臺,他手里提着一柄厚背大刀,心中战意沸腾!

    小爷我今天,要一鸣惊人!

    冯海在心中呐喊,他感觉自己牛逼的人生,就要从今天开始了!

    而沈全,就是他来太阿学府的第一块磨刀石——如果他配的话。

    沈全不紧不慢的走上臺来,用不屑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冯海,一个毛头小子就想要干掉自己?

    他似乎忘记了一件事,那就是他自己也是一个少年而已。

    在别人看来,也是一个毛头小子。

    “你妈没交你最基本的礼仪吗?

    你这个废物!”

    “你!”

    冯海气炸了!

    他手里拿着的厚背大刀。

    这种大刀最适合的就是大开大合的刚猛刀法,配合的好,能够发挥出百分百的效果!

    “等会你就知道要怎么死了!”

    “别说我欺负你,你现在不拿武器,等会就没有机会了!”

    冯海也不想过分得罪沈全……

    因为无法下死手,所以一个炼丹师最好别去得罪。

    谁都不愿意看到一个炼丹师对付自己,他想要分一杯羹。

    如果不对付沈全,他就没有崛起的机会,因此比起以后,还不如珍惜现在眼前的机会!

    沈全非常淡定的摇了摇头,他又想起那句前世他在传记小说中常看到的话,于是,他对冯海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的刀轻易不出鞘,出鞘就要见血。”

    此言一出,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人们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明白沈全打算干什么,他是觉得,冯海不配他出武器迎战!

    这傢伙,神经正常么?

    他不知道后面还有多少人盯着他啊!

    那些人,一个比一个强!

    冯海原本是被沈全一句话弄蒙了,接着是怒不可遏,恨不得将轻视自己的沈全大卸八块,但只是一秒之后,他也不生气了……

    因为他要把对方踩在脚下!

    哪怕是炼丹师,那也不是无敌的,要炼丹就好好炼丹,出来打架可不是他们的长处!

    第149章 现在笑等会就哭

    沈全从兵器架上,拿起一块长方体金属块,大概有一尺来长,成人手掌那么宽。

    “哦,这个你用不了。”

    裁判摇了摇头,“这是一件法宝,名叫翻天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