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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提起上次苏万宣袒护维修师父没关电源之事,直指苏万宣负有重大责任,提议严惩苏万宣。师若志得知这些情况,感觉苏万宣的确可恨,自然支持郑顺顺如此处理。 第三十一章 身陷囹圄(下) 三天后下午,郑顺顺组织苏万宣、生产部经理、仓库管理人员、所有车间正副主任和生产组长召开火灾处理会议,宣布此次火灾损失超过一百万元,直指苏万宣负有重大责任,而仓库管理人员和包装车间主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提醒全体与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意识,随后对此次火灾按三七链责任制度进行处理。仓库管理人员和包装车间主任连声喊冤,都说按苏万宣指示办事,不愿承担责任。苏万宣默认所需承担责任,暗自盘算教训郑顺顺。郑顺顺听到喊冤,仍然坚持处理方案。仓库管理人员和包装车间主任无可奈何,最终只好认罚。 苏万宣本来对遇到火灾险情耿耿于怀,还要承担火灾损失十多万元,对郑顺顺之恨无疑加深一层,欲报复郑顺顺,苦于找不到报复办法,无意中想到上次请人威胁恐吓郑顺顺,由此产生对郑顺顺实施暴力伤害念头。暴力伤害他人属于犯罪,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苏万宣既想伤害郑顺顺,又想不受法律制裁,便决定假装车祸,大不了赔钱给郑顺顺家属。郑顺顺上下班都是步行,很有可能给苏万宣创造机会。故意用车撞人,很难控制撞到什么程度。苏万宣对郑顺顺恨深似海,欲以制造假车祸办法,直接撞死郑顺顺。交通事故赔偿多少,与双方是否遵守交通规则有关系。苏万宣考虑到这个问题,想找郑顺顺违反交通规则机会,那时撞死郑顺顺,所产生各项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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