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_第1383章 难以启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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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83章 难以启齿 (第4/5页)

小官员不专任皇族或者宗姓,除大宗正司是在宗室皇属之内选择有德望、有贤才者充当知宗外,大都用的是宗室以外官员,这与前朝用宗子掌管有所不同。熙宁三年,王安石上奏主张任用外官管理大宗正司事务,神宗力排众议,采纳王安石的建议,下诏大宗正司设置宗正丞,又开始任用异姓朝官为丞。

    用异姓朝官管理皇族事务的改革,其目的无外乎是为了加强对皇族的控制和监管。且早在立国初期,就规定规定太祖、太宗、秦王赵廷美下所有子孙,不论亲疏远近,一律要求聚族居住在开封宫宅之内,不得随意迁徙,仁宗后归大宗正司统一管辖。

    而问题是宋代以前的皇室成员,五服以内的血缘族属才被视为皇室成员,而五服以外的血缘则被逐出皇室成员的范围,取消皇室成员待遇,视为庶民。但宋代的皇室成员,无论是五服以内和五服以外,都将他们录于皇族谱系,给予他们皇室成员待遇,如何管理这数以万计的皇子皇孙,是当时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随着宗室人口日渐扩大,到了神宗时期已经在汴梁非常明显。皇子皇孙、宗室遍布,一不留神打个喷嚏都能喷到一位宗室脸上,经常引起各种事务纠纷。因为,太祖、太宗、秦王三宗后人都进入宗室,因此,皇帝、宗室官员、大臣你怎么处理都不合适。

    因此,从宋神宗时期,宗室政策放松,便开始允许太祖、太宗、秦王赵廷美的后代离开东京到外地居住。远属宗亲迁居于外,但朝廷对此仍保持相当的谨慎态度,加上长期以来宗室过度依赖政府,极少选择居住外地州县,因此宗室主要还是散处于开封附近。

    因此时间一长,京外的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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