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_第884章 掰扯掰扯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884章 掰扯掰扯 (第3/7页)

儿不能怪赵昺犯嘀咕,政府的监察制度早在周代便有了,历朝历代也多有延续,大宋自然也不例外。为何各个帝国要建立一套监察制度呢?因为说白了各级官员是皇帝请来的“打工仔”,老板怕打工的偷懒怠工、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挖帝国公司的墙脚,导致帝国大厦倾覆,所以找一些监工来监督他们,使其尽忠尽职尽责,不敢贪腐。

    御史既是监工,当然不能由被监督者推选任免,而必须由皇帝亲自任免,其他部门想插手基本上不行。宋代御史也是一样,设置了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其属有三院:一曰台院,侍御史隶焉;二曰殿院,殿中侍御史隶焉;三曰察院,监察御史隶焉。其不受省、院节制,而是直属于皇帝,实施平行管理。

    也就是所谓的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御史由皇帝任免,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同级、上级行政长官的干预,甚至不受御史台长官左右。御史出巡回京,“或露章面核,或封章奏核”,直接向皇帝汇报,无须经台主转呈,哪怕台主转呈也不能拆阅。同时,皇帝还赋予御史“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尚方宝剑,在特殊情况下,御史可以“便宜从事”,先斩后奏。

    皇帝的监工是“朝廷耳目”,故要格外精挑细选。而御史的选任除了皇帝钦点之外,也可由朝臣举荐,但不能由相关利益者推荐,以免出现相互勾结之事。另外选择的御史必须有在地方做过一任通判,或是三任知县的经历,而忠厚淳直、通明治体、清谨介直则是基本条件。

    所以说御史既是皇帝的另一只眼睛,也是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