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宋末之山河动_第647章 大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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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47章 大改 (第2/6页)

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升迁称转官或转资。军职为官员所领的实职,其升迁称转阶级。禁军、厢军的军官称渭:三衙长官至厢都指挥使称都校,军都指挥使至都头称将校,军头与押官称节级。都校升迁无定序,将校和节级升迁,通常三年一次。军职升迁的同时阶、官也随之升理相应品位。而节级内的升迁,多以军功、武技或分绩为条件。

    宋朝兵役主要实行募兵制。规定诸路募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者充厢军。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经应募终身为伍,家属可以随军,一般六十退役,其衣粮供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为适应募军制,宋军实行拣选制度淘汰老弱,每年春秋按上、中、下三等标准进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员和供军中杂役。

    宋朝初级武官的来源,大部从有战功的军士巾提升;少数通过武学培养和武举选任。武学学员来自末授职的使臣、荫补子弟、京官保荐的平民。学习诸家兵法、历代战例及骑射等武艺。武学、武举三年一试,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学不合格者,续学次年再试,三试不合格者除其籍。

    宋军是职业军队,理论上不应再有平时、战时编制的区别。但是实际上这套编制在战时运转并不理想,中期的范仲淹和神宗朝都对兵制进行过调整和改革。南渡之后,高宗在颠沛流离中匆猝建军,重新将‘军’作为独立战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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