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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4/4页)
气息,当你撒开了手,它便融进天地万物中,没有形体也没有颜色。生命,不过是世界给的一次让你留下独特印迹的机会。 因此当钟弦从第一次死亡中醒来。 他已经有如下感悟——在生命存在时,让它光芒万丈,是对生命最大的责任。 曾经以为生命的火焰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而今,他明白,若能将这火焰丢进另一个人的世界中,才有机会幻化出耀眼光辉。 第一天会议结束后,在交流酒会上,钟弦因为兴奋,也或许是想让邓忆看到他光芒万丈的一面。他展现了这些年从富婆与李总身上学到的交际本领,在酒会上成为别开生面的一个小中心。而邓忆则始终显得过于低调安静,也许是因为身边一直有那个醒目张扬的哥哥——恺帝的对比。 钟弦感觉到邓忆的目光几次向他投来,隔着人群,他们曾长时注视,身外的一切变得渐渐模糊。 会议的主办者为晚宴酒会安排了一支当地的乐队,三个乐手站在晚宴中心被布置成后花园效果的景观里,与几棵橡树相得益彰,演奏的轻柔背景乐曲带给人舒适安宁。源于少年起搞乐队的经历,钟弦一开始便注意到了他们。酒过三巡,他踱步过去,和乐队沟通了片刻,接过吉它手的吉它,打算乘兴演唱一首。 拔了一下琴弦,记忆中的感觉便如海浪扑来,他曾短暂犹豫了一下,努力让自己僵硬的手指,找到从前的感觉。 当他开始演唱,人群便安静下来。 [放浪形骸,金刚不坏…… 麻木不仁的我,何时才能学乖, 迷恋声色,恣意摇摆 一直压抑的心,不去介怀,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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