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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第十章 诛仙殿内三百年 (第4/5页)
不反对。 …… 天界,东胜神洲,月牙湾。 月牙湾这地方的确秀美的很,依山傍水,旁边的高山名叫‘雷狼山’,这也是秦云他们一家选这里的原因,这‘雷狼山’能聚雷霆,只要用阵法在一引导布置,便是适合‘先天雷果树’生长的宝地。天界作为整个三界的中心,这里类似的宝地也多的是。 所以许多大能都居住在此,连佛门的西方灵山也是在天界内。 “雷狼山。”秦云背负着青萍剑,出现在月牙湾上空,看着眼前这一座大山,“等搬家后,这座山名字得改一改!” 雷狼山,能聚雷霆,在三界勉强也算一小宝地,自然也引来强者占下。可秦云之所以依旧选这里……是因为雷狼山之主,乃是一头妖王!实力也是半步妖圣层次。这种实力的勉强也就占下这种小宝地,再厉害的宝地? 至于秦云? 秦云又不开宗立派,仅仅是秦家居住,这地方自然够了。 “出来。”秦云俯瞰下方,一招手,无形剑气便将雷狼山中的一位妖王给抓了出来。 那妖王有着人身狼头,头上有着银色毛发,此刻被无形剑气给裹挟着,他也惊恐万分,都没看到人就喊道:“饶命饶命,饶小的一命。” “秦剑仙?”这雷狼妖王看到秦云,便吓得心颤,脸色都发白。 谁不知道秦剑仙嫉恶如仇? 这秦剑仙,更是实力通天!手持青萍剑,大道圆满存在不出,整个三界都是横着走的。 “秦剑仙饶命,饶命。”雷狼妖王跪下求饶,“小的没有为祸,只有一些进山的平民被我麾下一些小妖给吃了,小的愿意献上所有宝贝,愿意为奴为仆,还请秦剑仙饶命,饶命啊。” “速速带着你麾下小妖全部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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