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_第6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67节 (第4/6页)

了,“害,那不是他们总说我小时候不吃饭,又懒吗,我那时候想着,当个掌勺的,饿不死嘛……不过我现在长大了。”

    张成章有点愁,“哥,你是不知道,我姐现在是大学生了,瞧不起我了,他们都瞧不起我,我得干点正事,把我姐比下去,免得他们总拿我跟她比。”

    韩羡骁在笑,“那你可加把劲,你姐可是谁都瞧不起的,我不在可只能靠你自己,别懒。”

    张成章突然并了并腿,昂首挺胸,手掌立在脑袋旁,“是的长官!”

    *

    本来打算今天早上就去市区逛的,但因为徐长君的委托,为了张成章时间只能往后推。

    韩羡骁骑了辆大二八自行车,载着温明曦往城里去。

    金城已经具备城市的模型,大路都是又长又直,金城车水马龙的,自行车的叮铃声和公共汽车的鸣笛声夹杂在一起,热闹非凡。

    土路都被压得严实,骑起车来很方便。

    韩羡骁骑着自行车带她去了红军公园,又去了最繁华的红军路。

    上一世在各种影像资料里看到这个年代的照片,建筑物是黑白的,人物街景也全都是黑白的,自带一股历史感。

    可当照片中的一切出现在眼前,温明曦起初是愣了愣,后面才恍然大悟,她之所以望着这些建筑物感到惊奇,是因为眼前的东西,全都是有色彩的。

    不是上一世照片里的模样,全都活色生香起来。

    春天的建筑,也好似有了春天的色彩。

    城市里大多数都是工人,街上的人虽然都穿着蓝灰绿清一色的工服,但每个人脸上都是鲜活的。

    午饭是在海军医院家属大院附近下的馆子,韩羡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