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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两份告示 (第4/4页)
好事? “里吏成天催着多生多育,三年无子,夫妇俩指不定谁有毛病,与其绑在一起做仇人,不若分开各自嫁娶,没准儿还能再生呢?” “有理有理!我家左邻的小女就是这般情况,出嫁多年,因无所出被休,又找了一个,结果转年就有了。” “且不提生不生养的,三年,天仙也看腻了!领了钱再娶一房岂不美哉。” “说来说去,还是咱们这些打算抢却没来得及抢的吃亏!” “依我看,不若咱们先抢,抢了再放,看能不能也领一份安家钱?” “你脖子上长几个脑袋敢顶风作案?我是不敢。” “那真就打光棍了……” “嘘!还有一份……” 书吏紧跟着又宣读了第二份告示,正是先帝颁行于南地的那份有关早婚的诏令。 “……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以时嫁娶……女子十七不嫁,家人坐之,再使长吏配之……” 先帝在位时,朝廷对于婚嫁十分看重,强制民间早婚早嫁,就连达官贵族和王室也未能避免。 直到当今天子即位后才稍微宽松些许,不过女子十七不嫁的仍少见,高门大族心疼自家女郎或许会多留几年,民间却鲜有,多是十四五便嫁了人的。 不过对眼前这些尚无妻室的青壮来说,勉强倒也算得上是个好消息——不定就有那逾时未嫁的被官府指给了自己呢? 希望虽小,总好过全无希望。 而洪襄选择此时搬出这份诏令的原因正在于此。枝上槑的姜女贵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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