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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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第38/76页)

事理,难容延缓,如违,提究该吏不贷。”要求五县把县存档案都上交,不许拖延,不许不给。

    按说这会儿距离过年只有半个月不到,按中国人传统,有什么事过完年再说。现在徽州府连这个传统都不顾了,看得出来,知府是真急眼了。

    于是,十二月二十五日,婺源知县吴琯再一次披挂上阵。

    吴琯这一次,带来了更犀利的武器,死死盯住帅嘉谟的几个论点咬。

    第一,帅嘉谟说“人丁丝绢”和“夏税生丝”折算出的数字不对。

    他算错了!

    乙巳改科,是在当年四月一日发生的。歙县一共亏欠9766石9斗3升6勺——这个数字估计是一个处女座的人查出来的,所以针对该县轻租民田3646顷,每亩额外征发四钱生丝。这笔赋税,在洪武年间正式记入黄册档案。

    而按照当时的折率,生丝1两折麦7升。歙县亏补的9766石9斗3升6勺麦子,补生丝9041斤,算下来正好是7升麦子补丝1两。完全对得上。(原始资料即如此。)

    吴琯还顺嘴嘲讽了一句,这事帅嘉谟你怎么能拿银子来算?国初到现在,银钱变化太大,根本无法做参考。你可真外行。

    第二,帅嘉谟说,《大明会典》记载徽州府征收“人丁丝绢”8780匹,没说具体由哪个县交,那么当然是六县均摊,否则该注明是歙县独输。

    他弄错了!

    此前陈履已经举了不少反例,这次吴琯准备了更充分的“弹药”。

    浙江的“夏税丝绵”,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么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的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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