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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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 (第48/76页)

均平报告,歙县负担了额外税赋,必须予以减轻。但具体如何cao作,还得由地方上具体商量。

    不过这事,可不能让六县自己定,那非打出人命来不可。

    巡按宋仪望对上头的精神心领神会,把这事委托给了当初调查黄册的三位监督官员:太平府推官刘垓、宁国府推官史元熙、徽州府推官舒邦儒。

    万历四年十一月初八,三位官员齐聚徽州之外的太平府,在巡抚都院的主持下,很快讨论出一个解决方案。

    “人丁丝绢”继续由歙县独交,8780匹丝绢折合白银6145两,不予撤销。但歙县在四司银、砖料银、军需银等杂派均平银中,减去5260两,分摊给其他五县来交。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所谓均平银,指的是嘉靖年间出现在江南的一种役法改革的产物。

    大明百姓除了要缴纳田赋之外,还要负担徭役,无偿为各级政府提供劳力服务。徭役的种类繁多,老百姓苦不堪言。均平银,就是让官府计算每年需要的徭役总数,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银两,分摊到每亩地里去,让老百姓按亩缴均平银。需要力役时,官府就从这笔银子里拨款雇用人手。

    换句话说,老百姓不必亲自去服徭役,交钱就行了,不耽误自家农时。政府也很高兴,雇人干活,总比一家一户拽壮丁来得方便,工作效率更高。而且摊役入亩,也大量减少了政府工作量。一举三得。

    这个做法经过数年试行,颇受欢迎,因此各府纷纷这么搞。徽州府也每年编列均平银,各县分摊统收,再分配到各个用途名目下。四司银是衙门日常杂役费用,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等等。

    这个太平府方案,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赋、役皆能折算成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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