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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第39/49页)
。 虽然杨干院属于老寺,但佛殿里的佛像却是新修的,也算“迹类yin祠”。詹宽援引《归并令》,要求他们必须限期整改,交出一半寺产。 法椿没想到,眼看见到成功的曙光,却惹出这么一位一身正气、两不偏帮的大神。判词里有一句“为示此寺决非一家可得而据也”,正是法椿梦寐以求的结果,可以彻底把罗氏一族赶出杨干院——只是代价实在太大,半座寺庙没了。 除了祖坟之事,还有九位排年涉及贿赂之事等着处理。 詹宽也懒得仔细分辨,给罗显、法椿以及九个排年统统判了杖、徒之刑。好在这些刑罚很快得到了赦免,因为正赶上八月份嘉靖皇帝生了个儿子,起名为朱载基,大赦天下——他们的运气是真不错,赶上了好时候,若是晚两个月判,结果恐怕会大不相同,因为朱载基出生不到两个月就夭折了。 至于是谁贿赂九位排年的,到底也没查清楚,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嘉靖十二年十二月,应天巡按察院行了一道公文给徽州府,责成他们按照判决书,尽快去杨干院平坟拆寺。徽州府收到一看,这道公文上还有巡抚都御史陈轼批示的“照巡按衙门批详施行”,立刻明白,两院已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 其实陈轼在徽州同知李邦审结之后,也批示过同意。现在他再同意詹宽的判决,有点打自己的脸。可陈轼也没办法,巡按虽然比巡抚品级低,可毕竟不在一条行政线上,真要在司法领域顶起牛来,巡抚也得让巡按三分。 有了两院督促,徽州府不敢怠慢,派了一个姓张的通判在杨干院压阵,把罗秋隐的坟墓第二次铲平。然后,他们将佛殿拆毁,只留下观音堂供僧人们礼佛。 法椿和罗显看着这一切,百感交集。两人从嘉靖七年斗到嘉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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