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_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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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谁动了我的祖庙 杨干院律政风云 (第41/49页)

有,那么京城呢?

    京城有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还有一厂一卫,还有阁老们,再往上……还有皇上嘛。

    罗显冒出一个极其大胆的想法:要不咱们上访去吧!

    上京告御状这种事,历朝历代都有。汉称“诣阙”,唐有“投匦状”“邀车驾”,宋叫“诣台省”,清称“京控”。在大明朝,上访有个专门的术语,叫作“京诉”。

    越级诉讼已经很犯忌讳,京诉更是敏感至极。

    早在洪武年间,朱元璋曾经给老百姓颁发大诰,头顶大诰可以直接进京喊冤。不过很快“小民多越诉京师,及按其事,往往不实,乃严越诉之禁”。从此以后,大明历任皇帝对京诉格外谨慎。民众可以上访,但甭管申诉事实是真是假,上访者都得被问罪。

    好在徽州府有健讼传统,百姓法律意识和常识都很丰富。罗显和罗氏一族研究半天,在大明律里查到这么一条:

    “各处军民奏诉冤枉事情,若曾经巡按御史布按二司官问理……令家人抱赍奏告者,免其问罪,给引照回。”

    就是说,如果上访的案子曾被巡按御史或者布政史司、按察史司受理过,那么上访者可以免罪。这在法理上说得通,因为被这三处衙门拒绝之后,百姓没有能再上诉的地方了,只能上京。

    罗显这个高兴。杨干院这个案子,终审正是巡按判的,完全符合这个规定。可没高兴多久,他发现这条规定还有个适用范围:

    “军役户婚田土等项干己事情,曾经上司断结不明,或亲身及令家人老幼妇女抱赍奏告者,各问罪,给引照回,奏词转行原籍官司,候人到提问。”

    朝廷日理万机,不能什么鸡毛蒜皮的上访案子都接。如果你是涉及大逆或人命之事,适用于刚才那条免罪的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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