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80当大佬_第22章 铁骨铮铮顾大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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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章 铁骨铮铮顾大侠 (第2/6页)

增大一点,为枫叶这个商标积累商誉和品牌无形资产做贡献”。

    换句话说,这里面是有一定的“少赚一点钱、换取多赚一点吆喝”的意味的。

    用后世人更能理解的、更极端的方式来类比,那就像双十一的时候,某些牌子搞1元秒杀,之所以赔本,就是希望增加品牌曝光率。

    如果这时候有其他商家做脚本、把他家的1元秒杀货都秒走后、涂掉品牌再投放市场,那明显是侵害了对方搞秒杀宣传活动的宣传效果。

    这也是为什么后世很多既有自有品牌、又给别人做代工的代工厂,在代工时往往售价反而比自有品牌贵一些——这里面的差价,就是换取了“干了活却没赚到名声”的损失。

    就像一个以自己笔名写网文的写手,如果能签千字五十块的买断。这时有大神想雇他当枪手,那怎么也得出千字八十吧——毕竟拿千字五十的时候,得到的不仅是这五十,还有名声,还有红的机会。而挂大神当枪手,“红”的潜力就归大神了。

    所以,90年代那个案子,最后京城法院判了鳄家败诉。理由就是“鳄鱼的行为,导致了枫叶品牌在市场上曝光率的下降”。

    然而,这些进入90年代后,人人都能理解的商业逻辑,

    在1979年,却是极少有人能想到如此刁钻的角度的。

    连耐克这种品牌,在79年时都还是有自己生产工厂的“重”公司。

    而不是几十年后那种只有设计和品牌宣传两个部门、其余整个生产和供应链都包给越南厂的“轻量化”公司。

    “代工厂给人贴牌代工时,收的价钱就是该天经地义比造自有品牌更贵”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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