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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终战之始(上) (第3/4页)
很迟缓。” 琼斯赶紧又看向了外面的敌人。 重骑兵、强弩手一层又一层,加起来至少是他们的两三倍,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就是没有多少盾兵和长矛兵。 敌人的统领也很是显眼,大红色的披风之长几乎将战马完全遮住,头盔顶趴着一个怒吼的黄金雄狮,甚至还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红宝石眼睛,盔甲则上了暗红色瓷釉,在朝阳下的照耀下辉煌耀眼,鲜亮如火。 “典型的兰尼斯特,”琼斯判断道,“就是你了。” 随后琼斯用马刺踢了踢马身,战马蹭的往前冲去。 ‘当当’几声,巨大的黑剑在战马前方一米左右,就轻松的将飞来的箭矢劈飞。 不一会,琼斯就冲到了两军厮杀最激烈的位置。 他看到正前方的西境骑士将长剑从北境兵的胸膛中抽出,接着在兴奋的嚎叫。 之所以说这个家伙是骑士,是因为骑士,尤其是南方的骑士一般都是使用剑,短剑、长剑、双手剑、甚至巨剑。 虽然可能不如长枪、战锤实用,但是为了凸显身份,骑士还是会选择如此。 琼斯双手紧握重剑,直接将还在兴奋嚎叫的西境骑士劈成两半。 “随我冲锋!”,他大声的喊道。 听到琼斯的高喊后,北境骑兵开始往他身旁聚集,他们的任务则是要保证琼斯的侧面和后面没有敌人冲过来。 至于前方,当然由冲在最前面的琼斯负责。 琼斯双手持剑后,即使是两到三支长枪同时向他刺来,他也可以快速将其打偏。待再近一步,黑剑的每一次挥舞,运气好的敌人只是被从马背上拍飞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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