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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节 (第5/5页)
。 又比如丁尼生在大学时期遇到的那个男人…… 亚瑟·亨利·哈勒姆。 丁尼生出生于英格兰林肯郡,秀丽的风光,田园牧歌的情调,使他从小养成了浪漫诗人的气质。 进入了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后,他便结识了哈勒姆,史学家亨利·哈勒姆的儿子。 哈勒姆才华横溢,并且与丁尼生一见如故,两人很快成为了挚友。 他们曾计划合出一本诗集,但这个计划受到了哈勒姆的父亲反对——因为这需要一大笔钱。 最终丁尼生单独出版了这本诗集,而哈勒姆撰写了《论现代诗歌的特征和丁尼生的抒情诗》一文,公开赞扬好友的作品。 这种毫无保留的对朋友的热爱,使丁尼生受到了极大的感动。 再后来。 哈勒姆与丁尼生的meimei坠入爱河,这使得两个年轻人的友谊更加紧密了起来。 然而天不遂人意,这门婚事又一次遭遇到了哈勒姆父亲的反对。 为了缓和与父亲的关系,哈勒姆决定随父亲去欧陆旅行,希望找机会看看能不能说服父亲。 不料旅途中突发脑溢血,于1833年9月在维也纳去世。 自此之后。 死亡这个词,成为了丁尼生诗歌中永恒的主题。 这种感伤的旋律也反推着丁尼生,帮助他成为了维多利亚时期诗坛最受欢迎的人。 古人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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