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09、重生 (第4/6页)
闻绰知道傻子喜欢自己,但他不喜欢傻子,却还是昧着良心靠他活了二十年,最后孤身一人逃出了临县那个破烂贫穷的地方。 闻家派车来接闻绰的那一天,傻子在车后跑了一路,他没命的跑,没命的跑,笨拙的说不出话,只能拼命喊着闻绰的名字。 闻绰下车停留了三分钟,他抱了抱傻子,小声道:“你回去,等我挣了大钱,回来接你过好日子。” 傻子不懂什么是好日子,只是紧紧抓着闻绰的手不松,一个劲摇头,满头大汗,紧抿的唇满是倔强。 闻绰知道什么是好日子,他十岁之前,住的是别墅,出行有豪车代步,他知道牛排的味道,知道蛋糕的味道,也知道他mama是豪门贵妇,最后却被一个小三扫地出门。 闻绰恨,又恨又不甘心,他恨那些人,更不甘心待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地方,和一个傻子过一辈子。 “你回家等我,我过会儿就回去。” 闻绰把傻子的手指,一根一根从自己袖口掰开,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天边太阳落山,昏黄的阳光透过网吧大门照了进来,一名男子靠着椅背睡着了,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机,半晌,他动了动,鼻翼间满是劣质香烟和泡面的混合味道,一种很久远的,却熟悉的味道。 闻绰听见耳边一阵阵的键盘敲击声,他烦躁的掀开眼皮,待看清周遭环境后,瞳孔却猛的一缩,动静极大的站起了身。 “艹,闻绰你睡抽了吧,吓老子一跳。” 邻座有一个头上剃着闪电的小混混在骂骂咧咧的打游戏,模样很熟悉,闻绰愣愣的坐下来,透过电脑屏幕,看见自己一头红毛。 他长得帅,这样张扬的颜色也衬住了,平添几分妖气,只是面容尚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