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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前因 (第4/5页)
还是国外,蓝莲接触到的法律,杀人都是重罪,她以为老道士久居山林不了解外面的律法,于是就将自己担心的地方说了出来,阐明自己愿意帮小道士请最好的律师来脱罪。 可是又让蓝莲没想到的是,老道士压根就没打算将这件事情给说出去,而是告诉蓝莲,他通过山下村子里的人已经报告了派出所,说是有两个进山游览的游客遇到了狼群,然后一死一伤,至于蓝莲头上的伤口,就是她在躲避狼群的时候自己撞伤的。 在国外一直信奉耶稣的蓝莲,这辈子可是从来都没撒过谎,但是为了救自己的那几个孩子,在派出所的人来到之后,她也只能按照老道士的说法,将老道士编纂出来的故事给说了一遍。 只是蓝莲稍微把故事改变了一下,将自己的逃脱完全归功于行长将狼群给引走的缘故,这也让故事变得更加可信,否则她很难解释自己能逃脱出来又遇到了小道士几个人。 听到是新百的董事长和金陵的一位行长出了事,派出所的人连忙在道观小道士也就是方逸的带领,去到了事件发生的地点,果然发现了地上的鲜血和一些野兽的脚印,只是那位行长却不见了踪影。 往前又搜索了一段距离,在一个山谷中,终于发现了一具身上还带着残留血rou的尸骨,经过后面赶到的法医鉴定,这具尸骨正是那位银行行长的。 就算法医的水平再高,也无法鉴定出连肠子都没有了的尸骨,是被刀子给捅死的,所以这件事最后被定义为遇到狼群袭击的意外事件,为此市里面还专门为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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