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战争之伐清_第一百九十八章 商税的二三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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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八章 商税的二三事 (第3/7页)

嘱咐了几个点后,便回到帅帐内,开出一个凭证,盖上新印制出来的四省总督印,让人交给张名扬和刘世勋,随后就离开了军营。

    婚礼过后,就该重新调整商税了。

    有明一代,商税一直都没有超过明太祖朱元璋规定的三十税一,准确来说,明初的税率应该在3.16%,明晚期的税率却降低到了1.97%,会降低到这种程度不得不说很大一部分要归功于朝堂之上的衮衮诸公,是他们的坚持不懈才让皇帝不得不让步,不“与民争利”。

    苏言调整商税的参考对象是晚清,也就是动不动就赔款几亿两白银的晚清,他们能够赔款这么多钱,就证明了他们搞钱的方法很强。

    不过晚清是搞出了一种名为厘金的税,此税局限性较大,且具有浓厚的时代背景,苏言并不准备照搬全抄,把厘金提前数百年弄出来,他要参考的只是厘金的赋税比率,晚清各省的税率主要在1%到10%之间,每个省都不一样,不过超过2%才是主流。

    然而,明初的税率就有3.16%了,苏言肯定是不会把商税往低了定,经过一番考量后,苏言便决定将商税定为5%,一下子太高了反而可能把商人逼走,等日后商人适应后再提高,起到温水煮青蛙的效应。

    除了增加商税外,为了防止偷税漏税的情况发生,苏言还决定新建一个部门,名为税务司,专门负责查税收税。

    调整税率这件事,苏言并没有和其他官员商量,因此在他宣布出来后,顿时在文官中引起了轩然大波,相较于提高商税,设立税务司都显得无关痛痒了。

    文官们纷纷七嘴八舌地劝谏苏言,情绪很是激动,他们就差指着苏言的鼻子说:“三十税一是祖制,连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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