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太子_第一百六十章 赋税制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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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章 赋税制度 (第3/4页)

廷此地遭灾,或者田亩减产,当年的税收完不成,先缴一部分,承诺来年补齐。

    到了第二年,仍然以类似的方式获得减税,原来欠的仍然欠着,现在欠的也一起欠着,这样欠几年,若是碰到附近遭遇了天灾人祸,朝廷一道指令免税或者遇到新皇登基之类的喜事,皇帝下令普天同庆,大赦天下之类的情况,就会把之前欠的全部免除。这样官也好,绅也好,久而久之,就相沿成了一种习惯。

    所以明初的时候朱元璋只规定了官员免徭役,有科举功名的人免税最初是作为鼓励读书的临时政策。不过经过一代代读书人的努力,这个政策由临时变永久,免税额度也不断扩大,到了后期就搞的面目全非了。

    不过此事还不算太紧急,虽然关键,但是在朱元璋和朱标手中,这些士绅还翻不起浪花,他们也没有胆子大规模的搞土地兼并,毕竟这是王朝后期才会出现的问题,而现在大明的问题不是土地兼并,而是有太多的土地无人耕种了。

    朱标倒是打算实行摊丁入亩,把丁税银平均摊入田赋中,按田亩征收,田多多缴,田少少缴,以此均衡税负,毕竟与那点赋税相比,刺激人口的大幅度增长才是朱标最需要的,没有了人丁税的限制,百姓们自然会放开了生,多一个孩子就多一个劳动力,何乐而不为。

    朱标跟李善长巡视了一圈,虽然有数千人考试,不过在号舍之中也是很好监管的,朱标正巧看到了吴伯宗在奋笔疾书,朱标停下脚步看了一会。

    李善长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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