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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节 (第5/6页)
开了口袋。 不过现如今,他甚至已经不用自己动手,就有人主动送礼上门投其所好。至于是收还是不收,那就是在另一个层面上博弈的话题了。 他的发型也一改之前学生气的偏分碎盖,用发胶将丝丝缕缕齐齐地梳在了脑后,显露出相比于少年时期更加成熟冷峻的面庞。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几番变化叠加下来,他整个人的气质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蒲千阳有一些恍惚,一时之间甚至有点分不清这到底是不是他认识的祝云宵。 如果说,以博士生身份出现在蒲千阳面前的祝云宵是机敏而无害的大型狼犬,而此时的祝云宵却明显是一只统领连绵数十公里山野狼群的枭首。 虽然都是同一个物种不假,但因其成长环境的差异而带来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然而,即使已经在正确的时间线中过了这么长时间,蒲千阳依旧下意识地会将那个与自己对话的祝云宵叠在当年坐在自己后座的不爱说话的长刘海身上。 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他们一起经历了太多的冒险。 蒲千阳没有仔细计算过自己到底跟祝云宵一起在十六岁的那一天呆了多久,但他总觉得久到足以将自己没遇见祝云宵的前十六年的每一个缝隙都填满。 可之后自己缺席的十年呢?他究竟是如何变成了这副模样? 蒲千阳下意识攥紧了手中的纸团,攥得指尖发红。 该死的,他为什么精神这么好? 当时山崖塌陷你有没有受伤? 私底下帮了我这么一个大忙,你是不是很骄傲,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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