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百五十八章 统统灭杀 (第6/7页)
个行都指挥使司,后又于藏地其它地方设了一些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和千户所,前后派遣了大量驻军入驻藏地,从而使得明朝对藏地的管辖更具实际。 “后明成祖因为藏地与中原交通不便,觉藏地有事,中原难以立时支援,因此又命修筑到藏地的驿路。时明朝征蒙古,下西洋,耗资甚巨,国库紧张,修建驿路需穿越崇山骏岭,所耗人力、钱粮无数,故百官皆上书劝阻,然成祖力排众异,命修此驿路,遂使藏地与中原交通便利,并以藏地交通西域诸国,使臣往还数万里,无虞寇盗矣...成祖,真圣君也!” 陆四点了点头,大致明白了明朝对西藏地区的治理方式,即设官、派兵、修路、贡道、贸易。 而符合这几条,便说明明朝对西藏地区是有实际统治权的,而非他那前世不肯读书查史的那般人所言,明朝对西藏没有实际管辖权,从而将藏地归属中国这一功劳移到满清头上,也就是所谓“嫁妆论”。 但随后陆四明白为何前世有些人不肯承认明朝对西藏实际统治了。 “可惜嘉靖皇帝因笃信道教,对佛教极其厌恶,便命罢废乌斯藏指挥使,将在京法王、番僧全部驱逐,至此明朝对藏地便不能行使管理权...” 陆之祺说明朝为了安抚藏地,并考虑佛教在藏地的影响很深,因此就封了八个法王,使这八个法王互相牵制,而明朝所派官员便成为这八个法王有纠纷时的“仲裁者”。 法王以下又有僧官等,但无一例外,凡是明朝所封的法王、番僧、首领全部都要在北京为人质,所以藏地的实际管理都是明朝派去的巡察官员和当地的明军卫所官员。 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