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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0 (第3/4页)
看手表,她一把拽掉帽子,站在十字路口挠起了头。 不会吧?难道是记错了?这地儿咋没有呢? 她又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再次锁车子奔第六个胡同口走去…… 毕月想着:不可能搞错。因为在咱中国人眼里,皮夹克不是啥稀罕物件了!当咱中国人跟俄国人那么眼皮子浅吗? 别说现在是八十年代中期,就是七十年代,据说偶尔在大街上都能看到有人穿皮夹克。 到了八十年代末期,“尖儿”货皮夹克都差点儿成为街头氓流子们统一打扮了,而俄国人还淌哈喇子傻兮兮地羡慕呢! 咱中国,一向不差皮夹克! 莫斯科、俄国嘛,嘿嘿,毕月乐了,脚步加快,推门进去找货的精气神又增强了。 这要是搞到了,倒这玩意儿得老挣钱了!趁着寒假,多干几票,迅速积累财富,挣美元、扛卢布。 回国买房? no!圈地!去五环圈一块! 毕月边摇头心里吐槽着外国人眼皮子浅、非得喜欢皮夹克,边感叹着:哪个国家都有崇洋媚外的时期,“流行”那个东西吧,就分怎么运作! 不过万变不离其中的是,就跟咱小时候去别家串门似的,别人家做的饭吃起来就是……她吸了吸大鼻涕,嘿嘿,香! 而此时的俄国人最崇拜美国风,美国人穿啥呢?大冬天穿皮夹克。过两年美国人嚼口香糖,咱大大泡泡糖才有的市场。 毕月就这么吐槽还不忘加快脚步寻寻觅觅,在她又推开一扇破旧的大红铁门时,她眼睛一亮,声音里都夹杂着激动,再次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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