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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第2/4页)
主人。骑士和随从之外,是步兵团,他们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 ,从正式的弓到硬木棍棒,花色品种之多能叫外行眼花缭乱。他们中有人戴着头盔,穿着皮甲,也有人破衣烂衫,和普通农奴没什么两样。这些步兵的来源和组成跟他们的装备一样复杂:他们中有的是伯爵领地上的自由民和 农奴中强壮者,被伯爵征来的;有的是其他地方上过不下去的自由民,为了有口饭吃投奔伯爵;有的原是发愿修道的修士,结果发现自己受不了圣徒定下的清规戒律,悍然跳墙投奔伯爵帮忙收朝圣税;有的本来就是盗匪,靠 着伯爵这棵大树好乘凉;还有两个是金发碧眼的北方佬,是前几年跟随他们的酋长突袭图尔内斯特时候掉队的,伯爵看中了他们使斧头和弓箭的手艺,收入了麾下。 除了骑士和步兵,还有随军的仆役,因为战场是在巴格伯爵的领地上,所以他们没有带搭帐篷,喂马,磨面,做饭,修理的人手,仆役的数量比平时少——所有人一共只带了五十名仆役,其中还有两人是替伯爵背盛酒的皮袋 的。因为巴格伯爵听说图尔内斯特的主教基本不喝酒,担心他在胜利的时候从战利品中找不到用来庆祝的酒,特地命令要带上一些庆贺的酒。其他仆人则背着镣铐和绳子,准备用来捆锁俘虏。 加上仆人,巴格伯爵的这支部队一共达到了三百五十人。对此,伯爵觉得非常浪费,因为他认为,只要用比这少得多的人手,也足以击败——或者说,吓倒他的敌人了,如果那种懦夫配称为敌人的话。 “我们只要拿起武器,在空中那么挥舞两下,朝他们冲过去,就能把那个小主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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