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0年开始炒股_第622章 阳光股改方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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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2章 阳光股改方案 (第2/4页)

股对价。在这种支付模式下,送股部分简单明了,流通股股东获得了一定数量的送股实际补偿,感性、直接,避免了单纯的缩股模式的缺陷: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东感觉没有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

    在送股的基础上进行缩股,通过减少一定数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降低公司总股本,适当提高其

    股票的估值水平,使流通股股东持有股票的内在价值得到一定的提升,可能获得一定的即期收益,以抵减单纯送股模式的“自然除权效应”。该模式集中了送股模式和缩股模式的优点,将流通股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既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

    股改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6,193,798股,相应地,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都将增加,其中每股净资产将由改革前的2.50元增加到改革后的2.75元(以2005年6月30日净资产计算),公司每股收益将由改革前的0.3724元增加到改革后的0.4092元(按照2004年净利润计算);流通股静态市盈率下降8.97%,市盈率法理论估值水平增加9.85%。

    “艹,送股再缩股,等于没送。”

    赵振钢郁闷道“是呀。股数没增加,只是净资产增加了几毛钱,对于散户来说没有得到实惠。”

    “说得好听,阳光股份股改前非流通股本和流通股本分别为1.55亿股和1.36亿股,非流通股股本比例仅为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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