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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2/4页)
地转瞬即逝了。 那天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一概被措辞模糊地掠过了。 唐之阳本来就是规律且自持的人,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六点钟晨跑,七点回宿冲凉洗头,在他洗干净衣服的时候就该把睡得七歪八倒的万幸任风风,还有坐在床上蓬头发呆的乐时喊起来上课。尽管他们也才刚睡下没有几个小时。 在这个地方,早起晚睡似乎是每个人的正常状态,迅速入睡和骤然惊醒的生物钟使人无暇他顾,抵抗不住高强度练习的压力生病的人不少,乐时每每去医务室处理伤口,总可以看见挂着吊瓶面色发白的面熟练习生,时不时问医生“还有多久可以走”。 如果把比赛视作一场大考,那这段时间,大概就是模拟考试后等待成绩,又因为众说纷纭的答案而不安踌躇时。在与外界音书断绝的日子里,只有昏天黑地的练习能够补足这样的不安。 于斐说好退避三舍,也就真不再来找他,除非蹭课时刚好到了同堂,他会在贝锦的冷嘲热讽里,架着把吉他,唱时下已不流行的某首老歌,用最野蛮放肆的技巧,把一段故事唱得四分五裂,以祭他压抑已久的摇滚之魂。 饭桌上谈到不远F4的唱腔,万幸振振有词:“在这你会觉得,周望屿的嗓子里藏着的是整个秋天,一听到他唱歌,我身边好像就开始掉叶子,还有点快下雪时候的干燥。总之就像有人和你说故事,情感充沛的,很煽情。” 任风风觊觎对方碗里最后一块红烧rou,筷子将收不收,鬼鬼祟祟,搭腔含糊其辞:“是的是的,我比较喜欢于斐唱歌啦,就很炸。” 唐之阳:“乐乐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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