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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6 (第1/4页)
的时候,我发现小宇右手没有贴任何东西。 北鼻手好了啊?我看了那右手掌只剩下一个小疤,粉红色的疤。 「嗯。」小宇握紧我的手,笑笑「You owe me.」 我把手拿起来,亲了亲那个疤:好啦! 信义区,比台北还要台北的地方,每个人像移动的要塞挂满行头。华纳威秀附近,这好几家异性恋的夜店、酒吧之地,两辆蓝宝坚尼一黄一黑停在马路上,这是个炫富的地方。 啧啧啧,我好爱蓝宝坚尼喔。 「喜欢吗?我买给你。」小宇头一瞥,学广告台词。 演什么广告啦。 集合地点。主揪明翰帽子反戴,就是一个街舞男。可惜发福的吉娃娃,牵到哪裡都是发福。 混血子龙穿著一个深蓝色长版大衣,绅士帽跟皮鞋,就是活在东区的男人。不,是活在伦敦的人。 威育穿著黑色外套,纯白紧身Tshirt,那大胸肌让他的拉链拉不起来,紧身裤也展示出他粗壮的大腿,他就是鲜rou篮球队长,没别的。 色凯,穿著黑色圆领衫狞笑著,我想你就这样消失在黑暗中吧。 司亮。 又肥又丑。 眼睛分那么开,那么旁边。(不是在写穿著吗?这样好吗?) 最后一路跟我从桃园来台北的小宇,白色帽T,一件褐色皮外套,还有休閒裤,那件六个口袋,整件破破的休閒裤,一些缝线有故意弄旧的巧思,我们聊过,那件裤子要两百五十美金,不懂。 威育一看到我跟小宇一起来,就开始笑著喃喃自语摇头,只有他知道我们在一起:「啧啧啧!真的是……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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