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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86节 (第3/7页)
,对于大明律并不精通,他也不记得有这条律法。 陈朝源点头说道:“确实有一条,但是普通官员监刑的时候,根本不会理会临刑喊冤,又或者人犯在临刑前也会被毒哑,根本不给他们喊冤的机会,于玘能够喊冤五次,还是因为他是延平府于家子弟的原因。” 这下子苏泽明白了,临刑喊冤这种条款,根本就是一条律法中的死条款。 这种条款平时根本不可能使用,人犯都是地方官员审的,监斩官也都是本地司法官员,普通犯人喊冤,他们怎么可能理会。 也是因为于家的关系,所以这个于玘才能喊冤重审五次。 “第一次这于玘诬陷另外一个弟弟于瑃杀兄,但是推官重审发现人证物证不符,再次上奏请判于玘死刑。” “第二次于玘说自己兄长是中了猎人的陷阱而死,但是死者身上没有陷阱的痕迹,推官维持原判。” “第三次这于玘的母亲李氏花钱请人顶罪,但是顶罪的人一些细节没对得上,被推官再次抓到了漏洞,顶罪之人承认被于家买通顶罪,再次维持原判。” 苏泽已经傻了,这于家祖先玩的真花啊。 “第四次于家向巡案喊冤,说推官诬陷于玘,这巡案亲自潜入延平府查案,查明了于家又是诬告,这一次巡案向刑部上书,请求尽快处死于玘。” 一个正三品的都指挥使,为了给杀兄的儿子脱罪,竟然能发动能量到这种地步。 若不是当时负责案件的推官和巡案都是正直的人,那么顶罪的人已经被处死了,这个案子也就会成为大明朝一桩普通的冤案。 正统年可还算是大明前期,那时候还有推官和巡案这样的正直官员,如今大明朝的官员重新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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