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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佣兵 (第3/5页)
和胆小鬼才会用的玩意儿,真正的强者凭自己的实力征服敌人!”布鲁斯拍了拍斯坦利的肩膀,“走吧,去酒馆给你找个老师。” “老、老师?”斯坦利一脸懵逼。 “是的,我不擅长双手剑,得给你找个会使双手剑的。一般来说,普通平民想要修炼,最合适的途径是加入领主城堡,给城堡内的骑士当扈从,不过大部分领主为了保证手下的忠诚度,不会招收外地来历不明的游民。然后还有一个办法,便是去佣兵团,签上五年期的条约,你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马蹄镇虽然偏僻,但是佣兵,斯坦利还是知道的,那是一群刀口上舔血的狂徒。他们护送商队安全,但也可能杀死商队成员,劫持货物。他们参与战争,帮助雇主国攻打邻国,但也可能临阵倒戈,反过来攻打雇主国。他们有时候遵纪守法,彬彬有礼,有时候烧杀劫掠,无恶不作。 总之,在斯坦利的印象里,佣兵可以概括为四个字,不是好人。斯坦利自觉还是个好青年,所以对于要加入佣兵队伍,下意识的有些抵触。 “一定要……当佣兵吗?” “是的,美食猎人崇尚自由,不会有耐心收徒弟,而且收徒弟并不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但是佣兵不一样,他们是半军事化职业,死亡率也高。佣兵团想要扩大,哪怕只是单纯地维持住自身的规模,就需要不断地招人,吸纳新鲜血液。”布鲁斯不知道斯坦利对佣兵有些误解,不过还是解释了一番。 然后,布鲁斯又拍了拍斯坦利的肩膀,安慰道:“小子,你跟着我们进步太慢。等你有了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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