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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8/8页)
1983年路竟南的被杀,不太可能是外人闯入作案的。虽然,当时确实有人翻墙的迹象,还有窗玻璃被人用砖头砸破,但我发现大部分碎玻璃都在窗外,也就是说是被人从屋内打破的——这也是警方争议过很久的问题,导致案件难以定论。可是,绝对没人想到死者的女儿、现场唯一目击者以及第一报案人,居然会是杀人犯!” “这只是你的推断,什么证据都没有,谁会相信一个成天打架斗殴的高中生呢?” “mama,我不会对任何人说的!杀人案已过去了整整三十年——何况死者本就恶贯满盈,而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姑娘。” 终于,她一字一顿地说:“我承认,我杀过人。” 司望放下梳子,为mama擦去眼泪,低声耳语:“被害人就是你的养父路竟南。” “因为,他是个畜生!望儿,你已经长大了,mama说的意思,你应该明白的。” “不要说原因了,直接说过程吧。” “没人知道他对我做的一切,也从没人怀疑过我。那天夜里,他喝醉了酒,就在底楼的客厅里,我拼命反抗,剧烈的扭打当中,靠近院子的窗户打碎了,我顺手拿起一块玻璃,划破了他的脖子——到处都是鲜血喷溅,我的脸上也都是,我把玻璃砸到地上粉碎,这样凶器也消失了。我打开门坐在台阶上哭泣,有人走过问我出了什么事,很快警察就来了……” “没有第三个人在现场吗?” 何清影茫然摇头:“要是有人看到,我早被抓起来了吧——望儿,求求你了,不要再问了,你对mama够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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