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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51 (第2/4页)
护院帮忙干活,他整个人都灰头土脸的,哪有平日里的光鲜亮丽,整张脸都沾满土,脏得几乎看不出模样,但就算这样,也还是有很多哥儿说他长得好看。 那时候的他并不好看,只是他得了民心。 那时候他成了百姓们的主心骨,而那时候的燕洵,是他的主心骨。 所以他们这些小哥儿都很喜欢来找燕洵,并且默默的把他当做是自己要用毕生精力去追赶的榜样。 “阿爹,小花喊我!让我去怜哥儿家中吃饭哩!”蛋红红忽然从战兔幼崽钻出来,爬到他肩上,又仔细的听了听,肯定道,“没听错。” “你昨儿个不是还说想跟怜哥儿说说话?去吧。”燕洵一边写折子一边说,“去看看镜大人准备的如何了,让他烤点rou片和海鱼带着,再拿些卷纸。” 蛋红红用力点头,哒哒哒往外跑。 小幼崽跑出去找镜枫夜,站在旁边等,一边想着燕洵对他说的话。 他是头一回去怜哥儿家中,便不能空着手,要带伴手礼,且还要带合适的伴手礼。 幼崽们跟怜哥儿关系好,其实不带伴手礼也行,不过既然是去吃饭,带些吃食最好,且作坊里造的卷纸十分有限,送到商场里卖的价格也不便宜,怜哥儿为了招待他们,定然会拿出卷纸。 即便是怜哥儿不心疼,但这就不代表这件事不存在了。 这并不是生分的表现,而恰恰是因为跟怜哥儿熟悉,所以才能这样准备。 烤好的rou片和海鱼放在一片片新鲜的菜叶上,有用木盒装好。 蛋红红上前扛起木盒,冲着镜枫夜道:“爹,我去了。” “恩。”镜枫夜轻轻点头,目送蛋红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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