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四十七节 处理结果 (第4/8页)
兄,斩了他我也没意见。 阿奴将刘仲的头按在水盆里淋水,问道:“为什么?我还想让大师兄搞定碉门到黎州的那块。”那一块鲍三娘鞭长莫及,既然李长风在中原立身不牢,不如回去帮她。 刘仲差点呛到水,好容易等阿奴笨手笨脚地给他抹上肥皂,揉出泡泡,他看了看陆尘翼,低声道:“皇上。” 阿奴手一顿:“那就是走不了。” “恩。”刘仲舒服的靠在椅背上,让阿奴给他抓头。眼角的余光看见陆尘翼的眼里要喷出火来,那是什么表情?难道是驴子不辞官挡了他的道?驴子跟他风马牛不相及。貌似被抢老婆的是自己吧,他气个什么劲?刘仲仗打了几年,也算历练出来了。他百事不行,唯有对打仗感兴趣。每每与属下同甘共苦,冲锋时身先士卒,与陆炎之类穷讲究的贵族军官大不一样。他身世古怪,士兵们对他都很好奇,加上脾气随和,不算有天赋,但是难得肯虚心听取意见,从来不会独断专行,几次胜仗下来,渐渐地声望日高,心眼也多起来。想起陆尘翼一路带着阿奴前来,阿奴那副容貌是个男人哪会不爱的,心下了悟。而此时这个美人正专心致志为自己洗头,他看向陆尘翼的眼神就得意起来。小王爷本就破了相,嘴角带笑更觉狰狞,陆尘翼心下一寒,庆幸自己堂妹脱离魔掌。 见两人神色古怪,阿奴拍了刘仲一下:“那怎么办?要不就说她死了,不过被人认出来咋办?” 刘仲摸摸满是胡渣的下巴:“她此前都在西川一带,北方没什么人认识她,后来在开封,又碰上皇祖母大丧,没处串门子,只要陆家人不说,过的几年,谁会记得她长什么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