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_律师本色 第48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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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本色 第481节 (第5/7页)

关系。

    随后,丛明昌向房新月提出分手,房新月因此嫉恨邓诗云。今年二月二十三日,房新月谎称系丛明昌之妹,来到邓诗云租住的房间内。

    房新月在与邓诗云闲聊过程中,将事先准备的添加镇静药物的奶茶让邓诗云喝下。随后,房新月趁邓诗云昏睡之际,持刀捅刺邓诗云之女牛佳艳颈部,致牛佳艳椎动脉破裂大量失血而死亡,又持刀割伤邓诗云右腕部,致邓诗云轻微伤。房新月作案后随即逃离现场。

    本院认为,被告人房新月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完毕。”

    检察员是位三十多岁的女人,之前方轶和隋夏见过她,与她沟通过案情,但并未达成一致。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审判长问道。

    “有异议,我没有杀人,也没有伤害邓诗云。……案发当晚邓诗云得知我是丛明昌的女朋友后,她非常激动,拿起臧刀要杀我。

    我下意识的将她女儿抱过来挡在身前,她来不及收手,臧刀戳中了牛佳艳,然后我就跑了……,我根本没有杀人,也没有伤害她。”房新月看向审判长,极力辩解道。

    “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审判长说道。

    “被告人房新月,案发当晚,你在哪?”检察员问道。

    “案发当晚我打电话给邓诗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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