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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1/2页)
如果换做别的女人,酒保查理是绝不敢这样子对她们的。 在哥谭东区这种地方混下来的女人无一不是狠角色,要不是有人罩着,要不然就心狠手辣,能力超凡,她们自身就会带着一股不好惹的气势,即便表面温柔,内里却是危险的。 但萝丝,在他眼里实在太柔软可欺,看上去就像是个逃家的小姐,即便不是大小姐,也一定不谙世事,没在这里混过,不知道东区的险恶,这样的人在这里活不久,既然活不久,那为什么不让他先享享福呢? 然而,打碎他自得美梦的,是黑洞洞的枪口。 比他矮了一个头多一点的少女——是,即便她把自己包的多严实,他也能看出她年纪不大,但现在,隔着一个吧台,她的手=枪从她宽大的袖口滑出一节,顶在了他的胸口。 她握枪的姿势有点别扭,暴露她还是小白的事实,顶的地方也并非致命处,即便挨上一枪,他也许也有办法反杀。 但是,在酒吧五光十色的灯光下,被那双闪烁着一点光泽却又完全灰暗的灰蓝色的眼睛注视时,他竟然,不敢动。 因为这双眼睛实在太志在必得,信心满满了。 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的青涩,不可能不知道如果在这里开枪会得罪什么样的人,但她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有恃无恐。 她凝视他,灰蓝色的眼眸中,那种警告与恼火一闪而过,而在她开口的时候,她的语气还是温和的,有分寸的:“我尊重你,但你不要得寸进尺。” 她并不威胁要取他性命,也不说得罪她会有什么后果,不像这里的人动辄就是杀和死,她只是在警告,毫无杀气的警告。 温和的过分,但这已经足够。 顶住他的枪口被收回,她被口罩和帽子遮的严严实实的脸上只露出那双眼睛,灰蓝色的眼瞳凝视他一瞬间,而后,拎起了吧台上的大袋塑料袋。 在这个陌生人转身欲走时,查理,这个在酒吧里当了四五年酒保的男人忍不住开口了:“唉,你叫什么?” 少女的身形一顿,她皱了皱眉头,短暂的停顿了一下,而后,她的声音透过口罩传来:“斯派洛,我叫,斯派洛。” “麻雀?”酒保查理喃喃重复了一边,然后看向她,“那好,麻雀,看在之前的事上,作为我对你的赔礼,我给你个忠告,在哥谭,你还是要表现的狠毒一点,难对付一点的好。” “比起麻烦找上你后解决,还是让麻烦从不敢来找你的好吧?”查理耸了耸肩,这样反问道。 萝丝没有回答他,转身离开了。 * 一次酒吧购买的物资足够萝丝一个人吃一周到十天,大多都是些速食意面通心粉,冷冻牛排只能切成好几块当作每日加餐,蔬菜很少,大多也都是西红柿,萝丝后来都把它们切块挤汁当作速食意面的配菜。 这样吃肯定不健康,但显然也没有萝丝挑三拣四的份。 除了食物不太尽如人意之外,其他方面倒还不错,这间屋子虽然破旧,但应有尽有,水费和电费,萝丝托人帮她提前交了整整两年的,于是再也不必为此发愁。 屋子里本来就有电视,联通之后便可以用它打发时间,电视新闻上无非就是政治经济超级英雄,值得庆幸的是,的确没人再提起她这个佩珀波茨曾经的养女了,但一直看电视难免无聊,后来她又在酒吧里买了一部手机和几本书来打发时间,发现谷歌上也没了有关佩珀养女的报道之后,她的心便彻底放了下来。 总而言之,萝丝的日子其实还算舒适,虽然和在佩珀家中里没法比,但却要比在舅舅家的阁楼上好很多。 直到哥谭的冬天到来。 哥谭的冬天向来很冷,这间屋子没有空调还在最顶层,就更冷了,被子虽然加了一床,但寒意还是渗透进来,到后来,萝丝都穿着羽绒服睡,却还是时不时会被冻醒,就更别提无家可归的人了。 每天早上醒来都有人被冻死,对生的渴望战胜了恐惧,迫使他们铤而走险。 本来这处地方是东区最危险的区域,寻常的乞丐劫匪并不敢随意进入,害怕出门就被卷入枪战,也害怕某一日被看中了直接拖到小巷里麻醉,醒来时就已经被卖掉或者再也没醒来——当然,其实这地方没有这么恐怖,只是人们以讹传讹罢了。 但哥谭今年的冬天冷的过分了。 哥谭警局的拘留位不会在这时候收留小偷小摸的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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