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同人)大清第一纨绔_分卷阅读13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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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2 (第2/4页)

妇哭的死去活来,安葬了孩子以后,就去县里告她的小叔子,说小叔子为谋夺她丈夫留下的财产,故意害她孩子。县官以野兽伤人,纯属意外为由,将她打发了回去。等她回到家里,丈夫的族人却对她告状的事极为恼怒,说她是外姓,又无子嗣,将她的二十亩地和房子强夺了去,给了她的小叔子。

    那寡妇哭求无果之后,就踏上了告状的旅程,从知县到知府到巡抚,最后一直告到了京城。

    “胤祚你觉得,这案子该怎么判才对?”

    胤祚毫不犹豫道:“故意杀人,斩立决。”

    “哦?”康熙颇为意外,道:“为什么?也许真是那孩子自己跑丢的呢?”

    “但孩子是他故意带去山上的,他瞒着孩子的母亲将孩子带走,孩子走丢之后,他明明知道山上多野兽,一个六岁的孩子根本毫无自保之力,却一不寻找,二不告知孩子家人,这不是故意杀人是什么?”胤祚道:“譬如有人将不会水的人推下水,难道要说杀人的是水,不是他不成?

    康熙点头,道:“说的倒有几分道理……不过,你既然有这个想法,怎么没见你找人去刑部说说此事?”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儿子的想法也未必就对,而且刑部自有其行事法则,若是人人都仗着权势去插一杠子,那不都乱了套了吗?”胤祚嘿嘿一笑,又道:“其实儿子确实觉得那寡妇可怜,所以上次和八弟喝茶的时候,同他稍稍提那么一下——当然怎么判,还是看刑部自个儿。”

    说是不插手,其实还是插了,不过比直接让奴才拿着他写的条子去刑部指手画脚,要委婉的多。

    康熙嗯了一声,不置可否,扔了个折子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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