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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书耻辱 (第3/4页)
禹传》中说:‘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唐时《史记》中亦有言,司马贞索引:‘赘婿,女之夫,比于子,如人疣赘,是馀剩物也。’,颜师古补注:‘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有疣赘,非所有也。’。” 夜十一接连引用了数处各朝各代对待赘婿的看法与做法,而后方总结道:“赘婿不得为官,此便也罢了,夜家二爷本就志不在仕途。然而,不管是哪朝哪代,虽然后来赘婿滴戍之律法被取消,世人对赘婿的贱视仍旧如故,视赘婿与犯官、逃犯、商贾一般,甚至视之与佣奴无异,可见赘婿的地位之低下。在我们大魏,看待赘婿的目光,虽比过去的朝代要宽容许多,但不得不承认,其贱视仍旧存在。” 言罢,她自顾端起果酒浅尝一口,又拿起桂粟糕吃将起来。 王肆在夜十一缓缓而道的一字一句之中,脸色越来越白,长姐所言的这些,她都听得明白,亦能懂长姐所要她懂得的道理,可…… “长姐,我记得都察院的汤左都御史的嫡次女,阮若紫便是招婿上门,为母族阮家承继香火,那赵氏子赵泯便是主动自愿成为赘婿的,赵家也是同意的。”闷闷不乐的数日中,王肆也想了许多,也打听了一些关于赘婿的事情。 赵泯与阮若紫成就的姻缘,便是她打听出来的最能拿来说道说道的例子。 夜十一挑起眉,搁下糕点,接过难姑从旁递过来的湿帕擦了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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