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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节 (第5/7页)
血,很危险,但是肯定死不了,你可以放心。” 8.6毫米的拉普马格南子弹威力非常大,但是在盾与矛的金竞争之中,现在是盾占了上风,也就是防弹衣的防护效果,已经足以挡住大部分的单兵武器伤害。 四级防弹衣足以在近距离挡住7.62毫米nato弹的射击,至于m43中间弹,还有5.56nato弹,四级防弹衣完全可以尽数挡下,至于手枪弹那根本就不值一提了。 就是因为防弹衣越来越普及,军队对子弹的威力要求更高了,所以近年来狙击步枪开始流行8.6毫米口径,因为这个口径的狙击步枪在重量上增加的不是太多,单兵可以承受。 迈克和佛朗西斯科穿的都是四级防弹衣,但他们的防弹插板却是加强的,比普通的防弹插板更大更厚,可是依然没能防住狙击手的子弹,因为那个狙击手竟然直接用了穿甲弹。 但防弹衣终究还是抵抗了子弹绝大部分的威力,否则的话,只要子弹残余的动能稍微大点,迈克和佛朗西斯科只会死的更快,因为子弹穿透防弹衣之后会失稳,在人身上制造出更大的伤口。 得亏狙击手用的不是12.7毫米口径的狙击步枪,这是万幸。 总的来说不是迈克和佛朗西斯科运气好,是他们身上的防弹衣没有白买。 真正运气好的是约翰。 别看约翰又又又一次受伤了,但他这次受伤的地方是真的好,就像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样。 如果是胸口中弹,约翰死定了,他的防弹衣可没法跟迈克比,胳膊中枪胳膊断,腿上中枪腿断,纵使没有失血过多而死也得残废。 只有肚子中枪,还不能是正面中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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