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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5/7页)
话,他想自己去找个靶场或者枪店开开洋荤可就没那么方便了。 洛杉矶这城市,要是没车不能说寸步难行,但是真的真的不方便啊。 约翰开着一辆福特探险者suv,当高光系上安全带之后,立刻看似漫不经心的道:“约翰,你说我们公司附近就有一个射击俱乐部的对吗,能不能带我先去看看。” “这么着急干什么,明天再去,以后你会经常需要练习射击,很快就会让你厌烦的。” 高光很诚恳的道:“我从小就很喜欢枪,但是华夏赌枪支管理极为严格,我在华夏是摸不到枪的,所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摸摸枪……” “只是摸一摸?” 约翰侧身,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手枪,往高光面前一递,道:“给你,随便摸。” 高光接过了手枪,然后他觉得用摸这个词可能是个错误,但是手上的枪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让他暂时顾不上纠正自己的用词错误。 这是一把1911,拿在手上比格洛克17重多了,但是高光觉得,这枪重的很有手感。 “好枪!比赛级的kimber ii手枪,这是好枪!” kimber公司以半手工制作的1911手枪全系都是比赛级的,是民用市场上的高端货,比格洛克17稍大一些,重一些,但是握柄薄了很多,于是拿在手上的感觉好像比格洛克17还要好一点。 作为一个网上谈兵的军迷,高光可能比很多使用者都更熟悉这把枪,虽然他从没用过,但是怎么上膛,开保险,以及换弹匣这种事是刻在脑子里的,让他把枪大卸八块彻底拆开也是没有问题。 约翰很诧异的看了高光一眼,道:“kimber的广告打到华夏去了吗?你刚才还说华夏禁枪的。”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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