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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欢而散 (第1/4页)
马栋很有商业头脑,否则他也不会担当那么多节目的制片人! 沈临虽然很信任他,但这年头什么人情都比不上合约有用。 于是,在律师在见证下,沈临个人出资8000万,占据米未百分之四十一的股份,成为米未传媒的二号股东。 原本很多影视公司还挺诧异沈临怎么会成为一家新成立的传媒公司的二号股东,难道他准备开公司了? 一调查才知道,原来米未传媒的定向就是网络综艺,未来还有可能拍摄网剧,毕竟他们开始囤积IP。 但绝对不可能拍摄电影或者电视剧,也就是说跟常规影视公司的套路不一样,几乎没有竞争关系。 不存在竞争,大家都是好朋友! 很多人纷纷表示祝贺。 也有几家公司开始琢磨起了网络综艺这块大蛋糕,沈临的眼光那可是圈内公认的慧眼如炬,他能看得上网络综艺,那就说明这一块肯定很有潜力。 不过,2013年的网络综艺放眼望去,一片荒原,甭说大型的网综,就连稍微有点影响力的节目也就那几个,《暴走大事件》,《晓松奇谈》,没了。 中国人擅长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或者在原有的基础上山寨一下。 他们不擅长创造呀! 所以,即使明白网络综艺或许大有可为,可他们依然不知道该怎么入手,所以,他们只能眼睁睁看着米未传媒愈发发展壮大,看着沈临的资产犹如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 三年后,网络三大综艺全部出自沈临之手,他们那时候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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