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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心性乱象 (第2/7页)
的教育过程,他的心底邪恶,阴暗,对社会充满毒恨,都得不到多大的改变。这类人中,有的积蓄到一定程度发作出来了,成为了犯罪分子;有的因为主客观等等因素,暂时没有发作出来,如果你有机会进入他的内心,全是负能量的不正常的东西,就像一个火药桶,早晚他会爆发出来的,相当的危险! 西方刑法学鼻祖龙勃罗梭认为,世界上有一种人是天生犯罪人。我国刑法学家并不赞同这一观点。但是,针对接受同样的教育,享受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而出现极少数的人就是不遵守规矩秩序,不遵守道德规范,不遵守纪律法度,或吃喝嫖赌抽,或坑蒙拐骗偷,或伤人劫物,败坏纲常,或作jianian犯科,违法乱纪。 卻明在担任公安局局长时,有几桩荒唐的刑事案件实在令他啼笑皆非。第一桩,是一幢故意伤害案,伤人者与被害人素不相识,素无嫌隙,在公众场合,就因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与同伴正在谈笑,无意回头,正好与三十岁,没有女朋友的他撞脸,他便恼羞成怒,硬说他在讥笑他,不由分说追上去,不顾对方同伴的解劝,顺手cao起路边店摊上的菜刀,挥舞着扑向了受害人;第二桩则是一个富二代的帅哥,坐在游乐场边玩耍,莫名其妙招致陌生男人突如其来的重伤害,颅脑被石头不断猛击重击而破损,送到医院,抢救无效。从故意伤害的情节来看,似乎二者有不可戴天之仇,查到后来,结论居然是两人往日无怨,近日无仇,而且素不相识,起因就是他看他太阔绰,太享受,看不惯,心中不平衡,遂默默走到其附近,乘其随从走开,其本人也毫不防备时,捡起地下的石头就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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