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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偷情 (第3/4页)
槐花湾时间始末。 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 某年某月某日,槐花湾百姓金花等人因为拆迁与赵天喜的拆迁办发生了冲突,毛十八路过,不明真相也参与进来,致使整个局面失去控制,造成三人死亡,多人重伤事件,后经政府出面调节,给予死者,伤着相应赔偿,不做追究。以此为这件事的最终结果,不另行通报等等。 毛十八知道,这是把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就这样轻描淡写的说成了什么事情都没有。自己不签字,老百姓得不到钱,自己签字了又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究竟怎么办。 毛十八一时间非常的纠结,心里头想发疯。 可是后来一想,如果日后真的要彻查,这个东西也代表不了什么,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赵天喜赔钱了,只不过是证据中的一个,不可能作为主要证据拿出来。想到这里,毛十八把字签了。 毛十八签完了以后,董市长又拿出来一份文件给了毛十八,是一份受理代表协议。 主要是说毛十八受到了金花他们的委托跟政府,赵天喜谈判权权解决这件事。 毛十八无奈也签了字。 董市长让赵天喜拨款,自己也安排人送钱过来。 八百万,又五百万直接转账,三百万现金。 毛十八清点以后说,这些董市长,这些政府。 董市长回去之后,手下的这些人并没有走,而是简短的开了一个碰头会,目的只有一个,公安局还没有上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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