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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名士风流(四) (第3/5页)
“你既练字多年,当有小成,且写几个字与我瞧。”祝允明笑着说道。 他性格向来宽厚,对年轻后辈时有提挈。唐寅就是经他劝说才开始捡起书本继续举业,文徽明是他的书法弟子。 沈宝模样,与少年才子虽挂不上边,可这笨拙慌乱之下,却让祝允明感觉到了他对书法的热好与赤诚。 沈宝被扶起来,沮丧表情犹在,一时没有听清祝允明的话。沈琴忙拍了他一下道:“四哥怎还愣着?祝表……祝先生要指导四哥哩” 因沈宝对祝允明的崇敬,沈琴便也将嘴边的“表兄”两字咽下,换上敬称。 沈宝“啊”了一声,露出几分狂喜,看着祝允明道:“那,那……那小子献丑” 沈珏离砚台最近,见状便笑道:“我与宝四哥磨墨” 沈宝却摇头,正色道:“不劳珏哥,我自己来。” 站在砚台前的那一瞬间,大家都发现,沈宝的气场变了。温润宽厚的肥胖少年,身上多了几分肃穆。瞧他专心致志神情,仿佛这世上别无他无,只剩下他手中的墨。 这一磨墨,足用了一盏茶的功夫,不过却无人催促。 就是年纪虽小的何泰之,看着沈宝,都生出几分期待,觉得凭着这架势,就应是有底气的。 他又偷偷打量沈家其他几位少年,觉得沈全面上常带微笑,让人如浴春风,看起来最可亲;沈珏长得虽好,却是性子张扬,傲慢无礼;沈瑞看着倒是稳重,不过有时故作大人态,显得沉闷;沈琴这麻杆身材,又cao着公鸭嗓,让人怎么看都不自在;至于沈宝,则是太胖了,跟rou墩子似的,就算是内有锦绣,可这个模样也叫人着急。 矬子里拔大个儿,倒显得沈珏与沈瑞两个好。何泰之冲着沈珏撇撇嘴,又忍不住偷偷去看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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